美國FCC解讀辦理標準是什么?如何申請
| 更新時間 2024-12-28 1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3312011 聯系手機 18002557723 聯系人 黃工 立即詢價 |
FCC解讀
FCC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的縮寫,于1934年建立,它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管控無線電廣播、電信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解讀主要針對無線電應用產品、通信產品和數字產品,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
在美國銷售電信、射頻和低功率發射的設備制造商必須取得FCC授權的實驗室對其產品進行測試,證明產品符合EMC/電信通訊要求,并取得FCC解讀。
解讀類型
FCC針對電子產品的類型分為兩種不同的解讀方式,分別為:FCC SDoC和 FCC ID(Certification) ,前者適用于普通不帶無線功能產品,后者適用帶無線功能的產品。
FCC管控產品和標準
如下,其中FCC PART 15和PART 18應用廣泛:
FCC標準 適用范圍
FCC PART15 C/E/F 意圖輻射裝置測試
FCC PART 18 工業、科學以及醫學設備
FCC PART 22 公共移動通信服務
FCC PART 24 個人通信服務
FCC PART 25 衛星通信服務
FCC PART 27 其他FCC無線通訊服務
FCC PART 68 電信終端設備
FCC Part 15對于有意的、無意的或者瞬時的并且在使用中無需個人許可證的發射設備做出了規定。它包括技術規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場準入條件。 產品主要分為四類:無意發射設備、有意發射設備、不用許可證的個人通訊設備、不用許可證的國家的基礎信息設備。
FCC Part 18對于在一定頻譜上工作的工業、科學以及醫學設備(ISM)所發射的電磁能量做出了規定,以避免上述設備對已獲授權的無線通訊服務產生有害的干擾。
FCC解讀申請流程
1、客戶提交申請表給檢測機構;
2、客戶準備檢測樣品(無線產品需要定頻機),并提供產品資料(見資料要求);
3、檢測機構出具草稿報告,客戶確認,簽發正式報告;
4、如果是FCC sDoC,則項目完成;如果是申請FCC ID,提交報告及技術資料給TCB;
5、TCB審核完成簽發FCC ID證書,檢測機構發送正式報告、FCC ID證書;
6、企業獲得FCC解讀后,即可在產品上使用FCC標志及相關的Statement;
注:申請FCC ID解讀的廠商,需要在FCC注冊FCC-FRN建立申請公司檔案,在TCB審核完成后簽發的證書會有FCC ID號碼,通常FCC ID是由”廠家代碼 (Grantee code)”+ ”產品代碼(Product code)”組成。
廠家代碼:為三位的數字或大寫字母,由FCC直接發放;
產品代碼:為數字、字母、”-”組成,但其中不能有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使用,首位和末位也不能使用”-”,此代碼位數長不超過14位,該號碼客戶可以自定。
FCC解讀申請材料
1、使用說明書 User manual
2、方框圖 Block Diagram
3、電路原理描述 Operation Description
4、電路原理圖 Circuit schematic
5、RF調制方式 RF modulation
6、宣告的額定功率 Rated Power Declaration
7、申請表 TCB Form 731
8、授權信 POA
9、FCC保密信
注:FCC ID解讀需要提交資料清單和要求如下:
(1)FCC申請表:申請公司名稱、位址、連絡人信息、產品名稱和型號、使用標準等信息要求準確無誤;
(2)FCC授權信:要由申請公司的連絡人簽名蓋章并掃描成電子檔;
(3)FCC保密信:保密信是申請公司與TCB機構簽訂的對產品資料保密的協定,要由申請公司的連絡人簽名蓋章并掃描成電子檔;
(4)方框圖:需要畫出所有晶振,以及晶振頻率,并與電路圖保持一致;
(5)電路圖:必須要和方框圖里面的晶振頻率、晶振數量及晶振位置一致;
(6)線路描述:要求為英文,把產品的功能實現原理描述清楚;
(7)使用說明書:要求有FCC Statement;
(8)標簽和標簽位置:標簽要有FCC ID號碼和Statement,標簽的位置要求顯著;
(9)產品內外觀照片:要求圖片清晰明了,必要時增加備注;
(10)測試報告:要求測試完成,根據標準條款全方位評估產品;
FCC解讀測試內容
針對無線終端產品的測試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幾部分:
Part22/24/27/90/96 :針對通信產品的發射機進行測試,對于同一發射機的每種調制方式都要進行相同項目的測試,包括傳導測試和輻射測試,測試內容包括傳導功率、輻射限值、頻率穩定度、占用帶寬、輻射帶寬、傳導雜散等,主要針對GSM、WCDMA、CDMA、LTE、5G。
Part15C:主要針對有意發射設備,即通過輻射或感應的方式有意產生和發射射頻能量的裝置,如BT、 WIFI等。
Part15B:主要針對無意發射的設備,即有意產生射頻能量供給、或通過連線將射頻信號傳送給有關設備使用,但不是通過有意輻射或感應的方式來發射射頻能量的裝置,如PC周邊、充電器等。
RF exposure:類似CE的SAR測試,但限值為1.6W/kg 平均每1g,比CE要求更為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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