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Hs多環芳香烴化合物測試
| 更新時間 2025-01-09 1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3312011 聯系手機 18002557723 聯系人 黃工 立即詢價 |
PAHs簡介
PAHs(PolycyclicAromaticHydrocarbons,多環芳香烴),是由二個至七個不等的苯環所組成的線狀、角狀或一團狀的化學結構物。主要是由于含碳化合物不完全燃燒或在石化燃料的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目前已知的PAHs超過100種以上,而被美國環保署列明受管制的PAHs則有16種(如下):
■Naphthalene萘■Benzo(a)anthracene苯并(a)蒽
■Acenaphthylene苊烯■Chrysene屈
■Acenaphthene苊■Benzo(b)fluoranthene苯并(b)熒蒽
■Fluorene芴■Benzo(k)fluoranthene苯并(k)熒蒽
■Phenanthrene菲■Benzo(a)pyrene苯并(a)芘
■Anthracene蒽■Indeno(1,2,3-cd)pyrene茚苯(1,2,3-cd)芘
■Fluoranthene熒蒽■Dibenzo(a,h)anthracene二苯并(a,n)蒽
■Pyrene芘■Benzo(g,hi)perylene苯并(ghi)苝(二萘嵌苯)
PAHs多環芳香烴測試
PAHs限制標準
消費品(與食物接觸材料、會放入口中的材料、玩具和幼兒護理產品)中PAHs限值如下:
參數一類二類三類
與食物接觸的材料或3歲以下孩童會放入口中的玩具經常性和皮膚接觸的部件,接觸時間超過30秒,未在1類規定中涵蓋的玩具偶爾性接觸的部件,與皮膚接觸時間少于30秒,或與皮膚沒有接觸的部件
BaPmg/kg不得檢出(<0.2)*120
16項PAHs總和mg/kg不得檢測到(<0.2)*10200
若測試結果大于一類但符合二類的限值,需再依據DINEN1186及§64LFBG80.30-1的遷移性測試進行測試以確認測試結果。
限制PAHs的其他法規
德國食品及日用品法(Lebensmittelund
Bedarfsgegenstandegesetz-LFGB)(GermanFoodCommodityandFeedLaw)第30節制定了PAHs的可允許限值:
參數塑料,經常性固定接觸的部件,即接觸時間會超過30秒的部件(如手柄,方向盤等)塑料,偶爾性接觸的部件,即接觸時間少于30秒的部件
BaP1mg/kg20mg/kg
18項PAHs總和10mg/kg200mg/kg
檢測極限為0.1mg/kg,若材料被檢測出低于0.1mg/kg,則視為ND(未檢測到),(GSMark的定量限值為0.2mg/kg)。
歐盟多環芳香烴2005/69/EC指令
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于2005年11月16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簽署的多環芳香烴2005/69/EC指令,是指令76/769/EEC的二十七次修訂,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歐盟2005/69/EC指令規定市場上銷售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輪胎的添加油應符合:
BaP含量低于1mg/kg;
8種PAHs(BaP、BeP、BaA、CHR、BbFA、BjFA、BkFA、DBAhA)總含量低于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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