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空海陸運運輸鑒定書Zui新要求是什么
| 更新時間 2024-12-27 1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3312011 聯系手機 18002557723 聯系人 黃工 立即詢價 |
鋰電池空海陸運運輸鑒定書換版注意事項
UN38.3(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產品范圍: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MP3播放器電池等)
5:各種一次性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2023空海陸運運輸鑒定書——據運輸法規或標準如下
①國內陸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標準為JTT 617-2018 ;
②歐洲陸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法規更新為ADR(2023版)
③空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標準更新為DGR 64版;
④海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法規為IMDG(Amdt. 40-20) 2020版;
⑤2023年鑒定報告正本簽發預計從11月21日開始。
注:DGR 64版與ADR(2023版)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第64版DGR與鋰電池運輸相關的重要變化如下:
1、對于包裝說明PI 965IB和PI 968IB增加了3m堆碼試驗。
2、對包裝說明PI966II、PI967 II、 PI 969 II 和PI 970 II中涉及到Overpacks方式,要求包裝件必須牢靠地裝在合成包裝件內且合成包裝件不得影響每個包裝件預期應有的功能。
3、2023年1月1日開始,僅安裝有紐扣式鋰電池的設備(包括電路板)運輸不需要提供電池的UN38.3測試概要。
4、鋰電池標記的變化:2023年1月1日開始取消標記上的電話號碼。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可同時使用新舊標簽。
新歐盟醫療器械法規MDR (EU) 2017/745即將在2021年5月強制實施,并全面取代 MDD (93/42/EEC)和AIMDD (90/385/EEC)。很顯然,新法規留給醫療器械行業的時間已非常緊迫,所以了解MDR的常見問題非常有需要,下面貿邦國際檢測認證集團帶您來了解一下!
MDR(EU)2017/745 歐盟醫療器械Zui新法規
1.什么是醫療器械法規(MDR) ?
《醫療器械法規》(MDR) 將取代歐盟現行的《醫療器械指令》(93/42/EEC) 和歐 盟關于有源可植入醫療器械的指令(90/385/EEC) 。
2.何時實施MDR ?
MDR于2017年5月25日生效。
3.醫療器械制造商何時需要遵守新的MDR?
當前批準的醫療設備的制造商將具有三年的過渡時間(直到2020年5月26日)才能滿足MDR的要求。對于某些設備,此過渡期可以延長到2024年5月26日。但是,必須滿
足特殊要求才能授予該擴展名。
4.MDR法規下,如公司更名,但實體無變化,是否需另行申請評估?
此種情況,MDR未做具體規定,需參照后續發布的官方指南(特別關于EUDAMED/SRN)。
5.MDR涵蓋哪些產品
MDR包含了MDD及AIMDD涵蓋的所有產品。新法規擴大了應用范圍,覆蓋-些非醫療用途的產品,如美瞳、面部填充或注射、 吸脂減 肥、皮膚改善和美容等產品。具體可參閱MDR中的Annex XVI。
6.產品分類是否有變化
MDR對于產品的分類規則有一些變化, 應用范圍比MDD和AIMDD的范圍更廣。具體可參閱MDR中的Annex VlI。
7.I類(無菌或測量)器械是否需公告機構介入,獲得其頒發的CE證書?
是的,但公告機構的審核范圍于此類器械無菌和計量方面的內容。
81II類產品的5年換證審核是由歐盟委員會審核,還是由發證的公告機構審核?
如果產品沒有實質性的變化,5年的換證審核不需要由歐盟委員會審核。如產品有重大變更,則需要歐盟委員會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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